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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积极推行项目代码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应用

时间:2023-11-13 15:38:56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5765

       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应用管理部门要推行项目代码的应用,审批文件、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公开等涉及项目名称时,应当同时标注项目代码”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项目代码的应用工作,近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领域推行项目代码应用的通知》(洛公管办〔2023〕12号),通知明确,24位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是表示特定事物或概念的一个或一组字符,是合法项目的必要条件,实行一项一码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及其他审批,投资计划、资金下达、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行政处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凡涉及使用项目名称时,均应在相应文件或公示信息中标注项目代码有关要求,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在招标计划、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公示、合同公示、项目检查结果通报、行政处罚、合同履行等信息发布时机,统一使用项目代码,为项目的全流程监管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