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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推行以信用承诺函替代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备案材料

时间:2023-11-13 15:42:30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5957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服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有关精神,近日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以信用承诺函替代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备案材料的通知》(洛公管办〔2023〕14号),通知要求自今年11月15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项目进场注册环节,招标人不再提供项目备案材料,实行信用承诺制进场登记,仅需上传《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信用承诺书》进场开展交易活动,有效地减少了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进场交易提交文件的数量,减轻了招标人特别是代理机构的负担。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相关单位,市县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按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洛公管委〔2023〕2号)有关规定纳入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