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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改〔2020〕3号)

时间:2020-12-09 15:41:13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572

公开事项名称: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改〔2020〕3号)
文号:洛发改〔2020〕3号                                           主办科室: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索引号: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20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失效时间:
有效性:有效
 
关于印发洛阳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
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委(经发局)、科工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洛阳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洛阳市 科 技术局
                                               2020年11月20日

 
洛阳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
创新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河南省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0〕467号,绿色技术是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进全市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9+2”工作布局特别是构建现代创新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体系要求,以解决资源环境生态突出问题为目标,激发绿色技术创新内生动力,加快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完善市场化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推动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到2022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备、资源配置高效、成果转化顺畅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二、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一)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实施洛阳市绿色技术提升创新行动,培育1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省级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建设5家省级绿色企业技术中心、8家市级绿色企业技术中心,争取5家企业获得省级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完成认定15家市级绿色技术创新企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非基础性绿色技术研发,支持企业牵头承担的省级、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市内高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绿色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深化绿色领域新工科建设。大力实施“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河洛工匠计划”培育工程等,加大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育力度。选择2-3所职业学院开展绿色技术专业教育试点,面向绿色技术领域的生产服务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绿色技术创新活力。允许绿色技术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以持有股权、分红等形式获得技术转移转化收益,科研人员离岗后仍保持持有股权的权利。以技术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转化职务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发明人或研发团队获净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科技人员从转化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所获现金收入,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到绿色技术创新企业任职兼职、离岗创业、转化科技成果期间,保留人员编制,三年内可在原单位正常申报职称,创新成果作为职称评定依据。(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清洁能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市级创新平台。建立各类创新平台的评估考核激励机制,淘汰不达标的创新平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市科技局、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三、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
(五)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配合编制并依据《河南省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研发、引进一批绿色创新技术项目。健全政府支持的绿色技术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价机制,紧紧围绕重大关键绿色技术需求部署科研项目,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和现场验收,重点考核技术的实际效果、成熟度与示范推广价值。(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城市绿色发展、新能源、能耗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等重点领域绿色技术标准,以及产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额、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强制性标准,引领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实施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动绿色生产,在钢铁、冶金、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示范,建设10家左右绿色工厂,鼓励企业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建立覆盖原材料采购、生产、物流、销售、回收等环节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七)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落实绿色采购制度要求,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规定。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推动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健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落实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对家用电器、汽车、建材等主要产品,推动基于绿色技术标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推动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承担连带责任。(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九)建立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提升科技大市场等作用,完善“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服务功能。加强绿色技术交易中介机构能力建设,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市科技局、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等参与)
(十)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政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装备和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绿色技术转移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扶持初创企业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鼓励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绿色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绿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试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已享受财政资金补贴的项目不参与奖励,市级同类奖励只能享受一次,不重复奖励)。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等参与)
(十一)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综合示范。落实《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洛政〔2019〕19号),建设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线上线下同步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实施高新区创新提质专项行动,高标准建设郑洛新自创区洛阳片区,采用“区中园”模式,推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向绿色技术创新集聚区转变。支持创新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创建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创新“科学+技术+工程”组织实施模式,实施一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建筑、高效节能电器、清洁能源替代等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五、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十二)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多部门开展绿色技术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和维权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援助能力。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向企业许可实施知识产权,或以知识产权出资方式投资入股,促进市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建立绿色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将有关信息纳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等参与)
(十三)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引导金融资金、社会资本进入绿色技术创新,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持续扩大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逐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股权质押以及产业链融资贷款规模,探索绿色技术贷款保险等业务。引导、带动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绿色技术创新,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上市融资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科技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全社会绿色技术创新。鼓励各类主体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平台。鼓励相关单位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意设计大赛、创意博览会等展会赛事活动,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比赛、融资路演、创新论坛和创新成果推介会、拍卖会、交易会等服务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创业者与投融资机构对接。通过全国“双创”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月等平台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宣传,发掘和推广典型案例,营造绿色技术创新文化氛围。(市科技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金融工作局、住建局等参与)
(十五)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绿色技术,鼓励绿色技术持有方通过技术入股、合作设立企业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市内转化落地。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国际合作生态园区,国外绿色技术创新企业独资或合资建设绿色技术创新“园中园”,按规定享有与国内企业同等优惠的政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引进海外关键技术和研发团队。支持市内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提高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依托现代创新体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目标评价考核机制,会同有关单位统筹推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对相关领域的创新支持,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牵头)
(十七)强化评价考核。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评估与绩效评价,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评价体系,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纳入纳入洛阳市构建现代创新体系考核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体系设评价考核内容。(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示范引领。发挥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作用,探索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发改委、科技局牵头,相关委局配合)
 
附件: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任务分工表
  


附件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任务分工表
任    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一、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
(一)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1.实施洛阳市绿色技术提升创新行动培育1个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省级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建设5家省级绿色企业技术中心8级绿色企业技术中心
2.开展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争取5企业获得省级绿色技术创新企业认定,完成认定15级绿色技术创新企业。
2022年
市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
3.依托市内高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4.大力实施“河洛英才计划(2020-2025)”、“河洛工匠计划”培育工程,加大绿色技术人才引进力度。
5.选择2-3所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绿色技术专业教育试点
2022年
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激发绿色技术创新活力
6.完善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
2021年
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
7.在清洁能源、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节能环保等领域加快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省、市级创新平台。
8.建立各类创新平台的评估考核激励机制,淘汰不达标的创新平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9.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牵头,市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任    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二、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
(五)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
10.配合编制并依据《河南省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推动各行业技术装备升级。
11.围绕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研发、引进一批绿色创新技术项目。
12.健全政府支持的绿色技术科研项目立项、验收、评价机制,紧紧围绕重大关键绿色技术需求部署科研项目,强化目标任务考核和现场验收,重点考核技术的实际效果、成熟度与示范推广价值。
2022年
市发改委科技局住建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
13.执行国家绿色技术相关标准
14.大力推动绿色生产,在钢铁、冶金、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等行业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示范,建设10家左右绿色工厂。
2022年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七)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15.落实绿色采购制度要求,督促采购人严格执行节能环保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规定鼓励企业自主开展绿色采购。
 
2020年
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
16.推动绿色建筑、绿色施工,健全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17.推动家电、汽车、建材等产品绿色认证
18.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推动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2022年
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任    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三、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
 
(九)建立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
19.强化提升科技大市场作用,完善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服务功能。
20.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化的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等参与
(十)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
21.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政策措施(2020完成
22.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绿色技术转移机构。
23.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扶持初创企业和成果转化。
24.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联合创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中试基地
25.鼓励民营企业独立创办或与其他社会力量联合兴办绿色技术转移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市级绿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试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6.引导各类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地方创投基金等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等参与
(十一)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综合示范
27.落实洛阳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设一批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28.实施高新区创新提质专项行动,高标准建设郑洛新自创区洛阳片区,采用“区中园模式,推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向绿色技术创新集聚区转变。
29.支持创新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创建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创新科学+技术+工程组织实施模式,实施一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节能节水、绿色建筑、高效节能电器、清洁能源替代等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住建局牵头,市工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等参与
任    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四、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十二)强化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
30.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开展打击侵犯绿色技术知识产权行为的专项行动
31.推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2.促进市内外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落地。
33.建立绿色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将有关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022年
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等参与
(十三)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
34.改进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35.持续扩大洛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完善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36.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逐步扩大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股权质押以及产业链融资贷款规模,探索绿色技术贷款保险等业务。
2022年
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科技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
37.引导、带动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参与绿色技术创新,促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
38.鼓励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利用国内外市场上市融资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工作。
2022年
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洛阳中心支行、科技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全社会绿色技术创新
39.组织参加国家、省绿色技术创新创业大赛,鼓励相关单位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意设计大赛、创意博览会等展会赛事活动,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比赛、融资路演、创新论坛和创新成果推介会、拍卖会、交易会等服务活动,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创业者与投融资机构对接。
40.支持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41.推广绿色技术创新典型案例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市金融工作局、住建局等参与
任    务
具体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四、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
(十五)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
42.落实鼓励国外绿色技术成果在内转化落地的政策
43.支持采用“区中园模式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国际合作生态园区
2022年
市科技局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外事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统筹协调和考核评价
44.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依托现代创新体系、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目标评价考核机制,会同有关单位统筹推进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对相关领域的创新支持,切实落实各项任务措施。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牵头
(十)强化评价考核
45.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评估与绩效评价,建立绿色技术创新评价体系,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纳入纳入洛阳市构建现代创新体系考核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体系设评价考核内容。
2021年
市发改委、科技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示范引领
46.发挥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作用,探索绿色技术创新与绿色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持续推进
市发改委科技局牵头,相关委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