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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汇报

索引号: 公开日期:2021-02-28 09:02:55 发布机构: 访问量: 1382


    

对照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以及洛阳市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我委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实现高效审批、规范运行

(一)高效办理审批事项。2020年,我委完成了洛阳平乐正骨教学基地项目(一期)、豫西公共卫生中心(万安山医院)新建工程项目(一期)、洛阳市儿童医院新建工程、王城大道快速路(机场路立交至连霍高速段)建设工程等210项事项审批。其中,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66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8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6项;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11项;其他事项9项。所有受理项目100%提前办结。发改委审批服务窗口第三季度被行政服务中心评为“文明服务窗口 年内审批科室4人次被评为“文明服务标兵”

(二)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一网通办。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三级十同”、“四级十同”的基础上,按照“最小颗粒化”要求,对照国家、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认领本级事项并进一步规范,形成了市本级31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部实现“网上可办”和“一网通办”。大力简化审批程序。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的要求,通过持续精简项目审批前置要件压减审批事项;对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区别情况实行内部纵向并联办理和外部横向并联办理,压缩审批时间;切实落实《河南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洛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容缺)审批相关实施细则》,通过“容缺办理”优化审批流程。目前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实现4个工作日办结,部分事项2个工作日办结,办理时间压缩了86%。

(三)科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了《洛阳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我委从一把手到科级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根据近几年我委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对合同从“事前法律风险防范、事中法律过程控制、事后法律监督和补救”进行全面管理。合同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全部上党组会讨论。2020年度,以我委为甲方对外签订合同33份,全部履行了合法性审查,未发生一起因合同引起的纠纷。

(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台帐,选派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各类公开载体共发布信息1840条。其中,在洛阳市发改委网站发布政府信息848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50条、洛阳能源和价格监测微信发布信息242条。本部门发布的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洛阳市发改委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2020年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8件,其中网络申请1件、公开办转办2件、书信申请45件,所有申请全部在规定日期内进行了答复。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的要求,2020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洛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双公示系统和单位门户网等相关平台上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3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74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加强内部监督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相结合,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洛发改办〔2020〕31号),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四级办理责任制,要求各级责任人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及时汇报办理情况;要认真调查研究,提高办理质量;要规范办理程序,认真做好答复工作2020年我委共办理23件人大建议(其中主办16件)和49件政协提案(其中主办18件,办理省政协提案6件),满意率达100%。此外,通过110联动、百姓呼声、连线政府、网上信访等渠道解决百姓诉求400余项。通过接受各种渠道的监督,也使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修正。在机关内部管理上,通过制定并严格实施内部控权制度,分岗设权、定期轮岗,强化流程控制,实现机关作风严整有序,工作推进有条不紊。

二、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行政行为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审核制度。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和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集体审议制度,凡是符合制度规定条件的审议事项一律进行集体审议,同时做好会议记录,便于责任倒查。对照我市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更新了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起,聘请实力强、口碑好的律所为法律顾问,律所为我委建立了顾问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行政应诉等服务,改变了过去由律师个人担任法律顾问的局限性,使我委的法治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三是建立公职律师制度。按照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要求,专门招录了两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办理了公职律师资格,纳入公职律师后备库,使我委成为全市为数不多的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的行政机关。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市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根据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在梳理各业务科室的职责的基础上,对我委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为59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执法证。做好资格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及考试工作,对每一件执法案件都明确主办人和协办人,厘清工作责任,提高执法质量。按时向市法制办报送行政执法情况统计表。

(三)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大学法力度。印发实施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中分党组中心组和全体人员两个层次对全委年度法治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除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普法培训外,还要求全体人员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网络学院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自学为促进学习和检验学习效果,委机关和下属执法机构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自拟试题,自印试卷,每年对全体人员组织2次法制知识考试。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在做好委内法治教育培训的同时,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时机,组织人员进社区、到广场,通过布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设立专家咨询台等形式向市民宣传讲解法律法规知识,现场接受政策咨询,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今年的节能宣传周期间,共展出板报200余块,向市民发放宣传单10000余份、可降解塑料袋40公斤,使广大企业和市民对我市节能低碳、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更多了解,参与的自觉性得到了极大提高。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集体学习、宪法宣誓、网络宣传、知识考试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宪法宣传活动,增进了人们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行动自觉。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推进机制。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根据委领导调整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对我委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并为办公室配备了高素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明确目标,加强考核。制定《2020年洛阳市发展改革委法治机关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建立了“一把手”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向“一把手”负责,其他人员根据职能分别负责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责任分工。召开全体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议题进行研究依法行政相关目标纳入内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保障依法行政工作蹄疾步稳

(五)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服务型行政执法安排,印发《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对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按照“互联网+行政执法”的要求,执法案件全数量、全流程上网公示。委机关以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和有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集中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各执法机构结合本单位执法领域和业务特点,自行组织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促进全系统执法人员强化内在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应诉案件办理,促进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根据省、市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本委《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起草印发进行全流程管理,坚持文件起草科室自查、办公室把关和法规科合法性审查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2020年印发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通过备案审查顺利实施。

(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认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020年我委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3件(信息公开领域案件2件,其他领域1件)。其中2件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均经历了二审及再审程序,目前均已审结,我委全部胜诉。自2007年以来,我委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起败诉。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所有的一审案件均由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并且要求案件涉及的科室人员到庭观摩庭审过程,现场接受教育,促进提高法治意识。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上年结转1件),目前均已办结。其中1件依申请人撤诉申请作出终止决定,1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自2007年以来,以我委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未发生一起败诉。三是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在经费和时间等方面切实保障,大力支持从业人员参加各种法治培训,努力提高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水平。四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均按时上报行政复议应诉统计表和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