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正式建立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制度

时间:2021-06-10 19:14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科学完善的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经市政府同意,日前《洛阳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正式印发实施。

       该制度出台的目的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我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将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负责人、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中选聘,主要职责是对全市各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情况、各级相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等情况开展监督,广泛收集企业意见建议,提供损害营商环境的案件线索,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特邀监督员需按规定持证工作,采用明察暗访、企业座谈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尽快开展特邀监督员的推荐、公示等工作,选聘出我市首批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推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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