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专业人员的通知
时间:2024-12-10 17:17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洛发改办〔2024〕61号
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改委、各相关专家:
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参谋、咨询和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评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23〕172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投资咨询评估管理的通知(暂行)(洛发改审批〔2023〕42号)》要求,洛阳市发改委拟公开征集项目评估评审专业人员,更新完善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评审专家库,请给予大力支持。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二、申报条件
推荐或申报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实绩突出,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具有工程、经济类等执业资格(已注册或登记成功);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评估评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标准规范、最新发展动态,能够独立出具评估、评审意见;
(四)本人自愿参加项目评估评审等相关工作,并对本人出具的评估评审结果负法律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3周岁,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放宽到70周岁。
三、评审专家征集方式及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一)申报方式
采取个人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洛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委局、县区发改委、有关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向我委推荐本行业、本地区、本单位或者市外相关专业人员。
(二)申请材料
1.文字材料:《评估评审专业人员信息登记申请表》(见附件1),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书、已注册(登记)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及与项目评估、评审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二份,现场审核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以非活页方式装订。
2.以上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3.报名相关申请材料样表可在洛阳市发改委门户网站(http://fgw.ly.gov.cn/Index.shtml)下载。
(三)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已在洛阳市发改委专家库内的专业人员,如需更新个人信息按照(二)中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四、专家库的管理
市发改委根据推荐和申报情况,将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录入专家库。今后我市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评审活动,原则上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加强专家的动态管理。
五、有关说明
(一)申报专业详见《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附件2),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专业。如有评审过或编制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请在附件1“是否评审过或编制节能报告”栏中注明,并写明负责专业。
(二)申报人及推荐单位要对报送的《评估评审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申请表》及报送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有虚假填报情况,将直接从专家库中删除,并禁止再次申报。
(三)申请材料请于2025年1月25日前报送洛阳市发改委,逾期不再受理。
材料接收地点:洛阳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9号卫健委附楼3楼309室)
联系人:张成新 李振轻 联系电话:65959668
电子邮箱:sfgwpszx@126.com
附件:1.评估评审专业人员信息登记申请表
2.评估评审专家专业分类
2024年12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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