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02 09:46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一、修订背景及依据
2023年11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印发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发改法规〔2023〕1551号);2025年2月27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修订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豫发改公管〔2025〕113号)。根据国家和我省交易目录修订情况,我市在基本保留2020年版交易目录项目内容、全面承接国家和我省交易目录的基础上,按照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要求,对我市2020年版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进一步明确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范围、项目监管部门,为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提供制度支撑。
二、修订内容
新修订的《目录》共分11类21项44子项。
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相比,根据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结合我市实际,一是增加了“园林绿化工程”“文物保护工程”2个子项;二是对部分子项的名称或备注进行了修改;三是明确部分子项为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交易项目,并以★号标识。
与《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相比,主要是:一是从大类增减调整看,新增了1个大类,调整了1个大类,即新增了“K、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1个大类,将“J、其他类”调整为“J、罚没处罚类项目”;二是从项目增减看,删除了2个项目,增加了2个项目,即删除“排污权交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增加“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余量资源交易”“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交易”;三是从子项增减调整看,对应项目的增减,相应增加了子项,并对部分子项进行了合并或拆分;四是部分项目或子项的名称进行了变更;五是部分备注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六是对每个子项明确了监督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是除特殊项目外,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二是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推进《目录》内的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三是《目录》内的行政监督部门是根据市级部门职能而列,各县区行政监督部门与《目录》不一致的,以各县区职责划分为准。
四是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深化信息互联共享,着力优化平台服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四、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科
咨询电话:0379-63938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