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
| 公文种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文件编号: | 洛发改〔2025〕1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7月01日 |
| 发文机关: |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 | -01-2025-00021 |
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025年版)》的通知
时间:2025-07-01 16:07 来源: 发布单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2025年版)》的通知
洛发改〔2025〕1号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公共资源交易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要求,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豫发改公管〔2025〕113号),我委会同市有关单位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进行修订完善,形成《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项目,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国家、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推进《目录》内的项目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并对交易活动实施监督。
三、《目录》内的行政监督部门是根据市级部门职能而列,各县区行政监督部门与《目录》不一致的,以各县区职责划分为准。
四、坚持电子化发展方向,深化信息互联共享,着力优化平台服务,不断提高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五、《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并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修订。《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同时废止。《目录》施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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