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9-02 18:09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一、制定背景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明确:“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2025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印发《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以下简称《办法》)。为扎实落实《办法》,保障“评定分离”机制在我市规范有序施行,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制定了《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2025年8月29日印发,有效期2年。
二、主要内容
《细则》正文共5章36条,附件为相关内容的参考模板。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评定分离”活动的具体定义、适用范围、定标原则、招标人的主体责任等,强调开展“评定分离”活动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第二章评标要求。主要明确“评定分离”活动在开标评标阶段需要开展的工作,强调评标、出具评标报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等主要环节的工作重点。
第三章定标规则。主要明确“评定分离”开展定标活动的全流程环节,强调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方法选用、开展核查、组织定标会、确定中标人、定标资料管理等工作重点。
第四章组织保障。主要明确了定标结果报告制度、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保障等相关内容。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评定分离”活动的其他事项,包括有效期2年等。
三、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科
咨询电话:0379-6393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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