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 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11:37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各县区发改委,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 年版)>的通知》精神,着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持续健全违规案例归集、处置、通报和反馈机制,现决定在全市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排查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典型案例,深入自查自纠。按照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前期已通报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并纳入全国城市信用状况动态监测。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委务必高度重视,对照通报案例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围绕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清理。市直各有关部门、

各县区发改委要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严格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 年版)》,重点排查清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违规审批许可: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的许可事项;对已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超出清单范围增设审批环节、条件或前置要求。

(2)行业垄断与不公平准入:在已放开行政审批的行业领域,通过行政手段干预造成行业垄断,妨碍其他市场主体公平准入;对本地企业和外地企业设置不同的准入门槛、标准或条件,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参与公平竞争。

(3)不合理拖延审批:对于风险性高、监管难度大的行业领域,有关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长时间不予审批;无故拖延办理市场准入相关手续,或在企业满足条件后仍拒绝颁发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4)审批互为前置与重复审批:行政审批事项互为前置条件,导致企业办事循环往复、无法推进;同类事项在不同区域间重复审批,增加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5)承诺制审批不规范:部分承诺制审批事项缺乏明确、公开、透明的核准标准和审批要求,企业难以准确把握,影响市场准入;对企业承诺事项后续监管不到位,导致承诺制流于形式。

(6)额外设置市场准入限制: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内部通知等形式,违规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对清单中已明确的禁止或限制准入事项,擅自扩大禁止或限制范围。

三、推动整改落实,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遵循“一案一核查”原则,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违规线索及时甄别、复核排查,确保整改到位,消除隐患。对于成因复杂、市场主体反映强烈、整改难度较大的重点案例,要建立督查督办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有序推进整改。

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委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清理排查情况报送市发改委,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排查中发现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典型案例,请按照附件格式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63127585   邮箱:lysfgwfgtgk@126.com

     附件:洛阳市县区、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表.wps

 

                                     洛阳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2025年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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