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工作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5-11-25 11:44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市直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要求,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特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机制
调整完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市场准入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组制度。主要职责与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保持不变,全面推动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落实工作,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宣传,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布国家统一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等,同步推送行业领域相关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舆论引导和业务培训。
三、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措施衔接动态调整机制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和部门职能职责调整情况,行政审批部门要依照法定程序同步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不断完善许可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管理层级、申请材料、批准条件等信息要素,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准入事项与行政权力清单事项相适应,提高准入事项办理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四、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协调机制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各部门要明确自身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评估工作会议,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解决评估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有序开展。
五、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
各有关单位针对市场准入各环节,常态化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数据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效能评估工作启动后,确保数据采集全面、全程、全量展现。
六、建立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应用整改机制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结果运用,组织相关单位扎实推进整改提升工作,对效能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整改销号,切实提升市场准入效能。
七、完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和反馈机制
持续开展违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处置、反馈、通报和整改等工作。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杜绝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出现排除、限制本行业经营主体平等准入的行为,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准入权利。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违规案例,督促整改并做好典型案例归集。及时核实、处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举报事项,并按规定进行反馈。
八、健全典型违规案例通报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情况进行通报,并结合工作实际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步纳入信用状况动态监测。
九、完善违规案例自查整改工作机制
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所涉及的事项,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对自行排查发现违规案例的单位不予通报,建立违规案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对被上级机关排查发现或经营主体举报的案例,在限期整改到位的基础上,将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十、建立市场准入工作落实激励机制
对能够主动发现、主动排查问题并及时主动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推动解决市场准入难题,取得良好效果的,予以通报表扬。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洛阳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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