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08-11 09:09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为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收费行为,2026年8月6日,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洛发改规〔2026〕1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83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服务收费行为,有效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确保“双减”政策的落实。因2023年我委会同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核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洛发改〔2023〕1号)已执行到期,为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保障校外培训行业平稳规范发展,结合我市政策执行、市场调研及成本调查情况,现重新印发文件。
二、制定依据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837号)。
三、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注册地在洛阳市,并经教育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明确收费标准
1.课时及班型。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班型分为小班(10人以下)、中班(10-35人)、大班(35人以上)。
2.基准收费标准。中心城区培训机构:大班23元/课时·人次,中班29元/课时·人次,小班35元/课时·人次;县域(含孟津区、偃师区)培训机构:大班17元/课时·人次,中班22元/课时·人次,小班27元/课时·人次。
3.浮动幅度。培训机构实际收费在政府指导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自行确定具体收费标准。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二)规范收费行为。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公开培训内容、收费标准、师资等信息,保障学员知情权与监督权。要全面使用国家统一示范文本签订服务合同,禁止额外加收资料、材料等费用,防止变相涨价,杜绝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同时严格规范预收费行为,明确周期、课时收费上限与续费节点,规范收费模式选择。强化资金风险防控,要求全部预收费纳入托管专用账户,严禁通过其他账户收取费用,切实维护学员合法权益。
(三)执行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2026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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