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乙烯裂解碳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时间:2025-01-24 17:03 来源: 发布单位: 访问量:

洛发改能评〔2025〕3号



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呈报洛阳金达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乙烯裂解碳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孟发改节能〔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23〕383号)及我委《关于转发河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洛发改环资〔2023〕10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2308-410308-04-01-604590。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此节能审查意见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对项目的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查,项目建设涉及的产业政策、环境影响评价、产能政策等其他方面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2025年1月24日




附件:

洛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建设

单位

基本

情况

单位名称

洛阳金达石化

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牛同治

韩 婵

通讯地址

洛阳市孟津区吉利街道中原路299

邮政编码

471100

联系电话

13592091475

   


 

 

 

 

 

 

 

 

 

 

 

项目名称

乙烯裂解碳五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孟津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石化园区纬一路

拟投产时间

202612

项目所属行业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14)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

主要耗能种类

电力、蒸汽、天然气、不凝气

年综合能耗量

(标准煤)

39688.98(当量值)

46323.92(等价值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0961.06

建设性质

扩建改建

投资管理类别

审批核准备案

项目能源消费和用能结构(主要生产工艺、用能工艺、用能设备及计量器具等):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于西厂区建设115万吨/年碳五分离装置、12万吨/年甲基叔戊基醚装置、16万吨/年戊烷加氢装置;于东厂区建设12万吨/DCPD氢化树脂装置和12万吨/年间戊二烯石油树脂装置。

项目建成后可年产间戊二烯9692t、甲基叔戊基醚17640t、正戊烷 34240t、异戊烷25020t、环戊烷1680t、间戊二烯石油树脂20000tDCPD氢化树脂19728t,共7种产品;可年产重组分2676t、碳六重组分720t、低聚物7573.54t,共3种副产品。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耗当量值39688.98吨标煤,等价值46323.92吨标煤。其中年耗电力3746.44千瓦时;蒸汽79319.69吉焦;天然气2282.45万标立方;不凝气4154.56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9688.98吨标煤当量值46323.92吨标煤(等价值)。本项目能源消费量占洛阳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数比例(m%)2.57%1m3对洛阳市十四五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有一定影响项目增加值能耗对洛阳市单位GDP能耗的比例(n%0.18%0.1n0.3,对洛阳市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一定影响

(三)有关要求

1.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项目节能报告和评审阶段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并进一步优化设计。

2.项目建设单位选用先进、节能、高效、自动化程度高、易于操作的节能设备,有效节约各种能源。

3.项目要配备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节能管理,积极开展节能宣传与培训。

)请你切实加强该项目的监督管理,依据本审查意见、项目技术评审意见、节能报告等资料,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我委提交变更申请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中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节能技术采用情况以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202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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